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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師瑪格麗特‧麥克葛拉斯與奧立弗在改建紐約市布碌崙格林堡社區的一間連棟屋時,刻意保留了前院一棵高大的楓樹,創造出一個圍繞著樹的室外空間。(美聯社)



 

***小房屋正逐漸成為主流,只要看看「卡翠納小屋」(Katrina Cottage)受歡迎的情況即可知。

這些由建築師杜安尼和瑪莉安‧庫薩托設計的小房子,原本是提供給家園遭卡翠納颶風破壞的紐奧良災民,取代聯邦急難管理署(FEMA)為災民提供的活動房屋。

美聯社報導,這種迷人的小屋有斜尖的屋頂、懷舊的門廊設計,面積多在300至1800平方呎間。如今,除了紐奧良,這種小房子也在全美其他地方大受歡迎,家庭建材用品店Lowe's出售這種小屋的藍圖和建材。

許多民眾把這種小屋做為客房或度假屋,也有社區把其規畫為平價住宅計畫的一部分。

美國住宅的平均面積從1950年的983平方呎,逐漸擴大到2004年的2340平方呎,增大了140%,這主要是由於人們相信住得大代表住得好,以及房地產是一個好投資,所以越大的房屋是越好的投資,大就是美。

但經濟衰退扭轉了這種概念,「建築者」(Builder)雜誌總編輯湯普森說,數以百萬計的法拍屋代表人們失去了許多資產,加上高失業率和能源價格,無怪人們對房地產的觀念慢慢轉變為小才是好,美國建築師學會說,2010年57%的建築師事務所都報告他們設計的房屋面積縮小了。

湯普森說,也有人口方面的改變,美國現在三分之一的購屋者是單身,人們晚婚,許多人不願意等到結婚後再投資於房屋,美國人也更長壽,許多鰥夫寡婦要換小房子。

年老父母與成年子女同住的情形增加,因而有隱私感的小型附屬式建築的需求也增加。要多小才是小屋呢?「小屋」 (Tiny Houses)一書的作者咪咪‧茲格說,約1000平方呎左右。「不太大房屋」(The Not So Big House)一書的作者莎拉‧蘇珊卡則認為,小房子的定義應該是不超過500平方呎,不過她說,美國房子最適當的大小應該是1500至2500平方呎之間。

住在紐約市布碌崙一間小統艙公寓的茲格說,使小屋好住最重要的事是有效的空間計畫,和聰明的收納,有如船艙的設計,每樣東西都要有雙用途,例如她的桌子既是餐桌,又是書桌,也需要有好的照明和空氣流通,這樣空間才不會使人得狹室恐懼症,讓人願意待在屋內。庫薩托說,小屋的照明很重要,有多面牆的房屋,至少要有兩扇窗,三或四面最理想,天花板最好是九呎高,小屋要能接近公共空間,如從門廊或陽台可以看到馬路或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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