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信用卡盜刷?
我願意提供經驗,做為人們若遇此問題,該如何解決,因為現在信用卡被盜刷情況很嚴重,希望這篇文章,能對各位有些許的幫助!
我不知自己何時何地掉了台新銀行卡,等我要用時,才發現卡已掉,緊急掛失時,已超過24小時,銀行並不承擔此風險,也就是說超過了24小時,我的卡若已讓人盜刷,我必需自行負擔此責任,還好我的是
朋友:至少需有半年以上的交情,
平日也多有聯繫者。(看到沒有)
同學:在校時就常有聯繫,經常交談﹔
畢業後,最近半年裡還三不五時有聯繫者。
同事:到職半年以上,
交情不錯的同事可以單獨發給﹔
其餘同部門或同組同事共同發給一張即可。
到職未滿半年,只發給自己部門一張就好。
至於昔日舊公司的老同事,
也是以最近三個月∼半年內還有聯繫者為準﹔
即使先前交情再好,超過一年以上疏於聯絡者,
就需要慎重考慮囉
親戚:通常會由家長發落吧!
要不,主要是發給近親的長輩即可。
喜宴禮金官方標準版......
相對的,參加喜宴的禮金要如何準備呢?
半生不熟、或根本就不熟,以及不打算出席的:
勉強包個1000元意思意思吧。
三分熟的交情:就以1200元公定價搞定。
五分熟的交情:大約是可以一起吃飯逛街的夥伴,
那就可以升級到1600元。
另外,如果你還分到新娘的喜餅,
那就不好再少於這個數字喔。
七分熟的交情:已經是可以交換一些心事、
倒些垃圾的朋友了,
短時間內也還會有密切聯絡的話,
不漲到2000元就不好意思囉!
十分熟的交情:比一般同事、朋友還談的來,
平日相交已有推心置腹感覺的話,
奉獻個2600元應該是不會心疼的。
親密的姊妹淘、兄弟情:這種人生難得幾回有、
熟透了的親密感,
當然值得包到3600元來共襄盛舉,
也心甘情願啦!
親姊妹、親兄弟:血濃於水、
不容取代的手足情深,
自然是從6000元以上起跳嘛!
至於要再往上添到7200元、8000元、8800元、9600元、12000元……
那就全憑各人本事了。
總而言之,喜帖、禮金,
這種中國人特有的禮俗既然是避免不掉,
還是要多考慮一下所謂禮尚往來的藝術,
現在有來、將來有往,
才不至於在授與受之間,
造成雙方心裡有那麼一點點不爽!
# 請大家多多轉寄,
要不然有的人真的很誇張,
新同事剛到就發喜帖,
許久不見的朋友,
再聯絡居然是要你參加婚禮,
有否搞錯啊? 我和你(妳)熟嗎?
哈哈...原來教育部也有這個喔!!
普卡。
一查之下,果然已被盜刷了三萬八左右, 銀行請我先負擔這筆錢,說他們會追查,若是查出真有其人盜刷,那麼事後會再將錢退給我。
我先到警局備案,只不過是寫個筆錄,通常警察是不會管這種事的,因為案子太小,他們不可能花時間成本,幫小老百姓去追查,所以只是做做筆錄,以證明自己的卡掉了。
接著
如何解決信用卡盜刷?
我願意提供經驗,做為人們若遇此問題,該如何解決,因為現在信用卡被盜刷情況很嚴重,希望這篇文章,能對各位有些許的幫助!
我不知自己何時何地掉了台新銀行卡,等我要用時,才發現卡已掉,緊急掛失時,已超過24小時,銀行並不承擔此風險,也就是說超過了24小時,我的卡若已讓人盜刷,我必需自行負擔此責任,還好我的是普卡。
一查之下,果然已被盜刷了三萬八左右, 銀行請我先負擔這筆錢,說他們會追查,若是查出真有其人盜刷,那麼事後會再將錢退給我。
我先到警局備案,只不過是寫個筆錄,通常警察是不會管這種事的,因為案子太小,他們不可能花時間成本,幫小老百姓去追查,所以只是做做筆錄,以證明自己的卡掉了。
接著跟銀行調閱簽單,發覺單子上的名字非我的名字,而刷卡人是位三十多歲的男性,因他是在特種行業刷卡,一夜刷了三萬多,但銀行還是要求我必需先付掉這筆款項, 因為被盜刷這種事,銀行會比我還著急,他們擔心收不到錢,所以他們會努力去追查線索。
我沒有自己去找過商家,於是我去詢問法院的免費諮詢律師,律師建議我拒絕付款,由銀行去法院告我,然後我可以申訴簽單上的名字並非是我的名字,而且表示卡已經變造過,表示偷卡者已犯了偽造文書罪,還有簽單上也有英文,商家沒有仔細辨清中英文是否相同,所以這是商家和銀行之間的問題。
於是我拒付這筆費用,準備等著上法院,因為是由銀行告我的,所以就算我輸了,只需付幾百元的訴訟費,若是我贏了, 那筆盜刷款項,我將不用負半毛錢,怎麼算都是上法院划得來,於是我靜心等候。
半年後,銀行突然來信通知,此案已解決,那筆款項我不用負擔半毛錢,銀行自行吸收了,我也沒上法院去,事情就這麼結束了。
我雖不知到底抓到犯人沒有,也不曉得最後是銀行和商家的問題,還是銀行自己吸收,反正只要簽單不是我的名字,這一點很重要,不管銀行說什麼,我都可以拒付這筆款項。
所以千萬不要怕麻煩,也不要擔心訴訟要花很多錢,只要自己掌握這原則!
跟銀行調閱簽單,發覺單子上的名字非我的名字,而刷卡人是位三十多歲的男性,因他是在特種行業刷卡,一夜刷了三萬多,但銀行還是要求我必需先付掉這筆款項, 因為被盜刷這種事,銀行會比我還著急,他們擔心收不到錢,所以他們會努力去追查線索。
我沒有自己去找過商家,於是我去詢問法院的免費諮詢律師,律師建議我拒絕付款,由銀行去法院告我,然後我可以申訴簽單上的名字並非是我的名字,而且表示卡已經變造過,表示偷卡者已犯了偽造文書罪,還有簽單上也有英文,商家沒有仔細辨清中英文是否相同,所以這是商家和銀行之間的問題。
於是我拒付這筆費用,準備等著上法院,因為是由銀行告我的,所以就算我輸了,只需付幾百元的訴訟費,若是我贏了, 那筆盜刷款項,我將不用負半毛錢,怎麼算都是上法院划得來,於是我靜心等候。
半年後,銀行突然來信通知,此案已解決,那筆款項我不用負擔半毛錢,銀行自行吸收了,我也沒上法院去,事情就這麼結束了。
我雖不知到底抓到犯人沒有,也不曉得最後是銀行和商家的問題,還是銀行自己吸收,反正只要簽單不是我的名字,這一點很重要,不管銀行說什麼,我都可以拒付這筆款項。
所以千萬不要怕麻煩,也不要擔心訴訟要花很多錢,只要自己掌握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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