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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詩省政府3日宣布,將提高物業稅(property tax)自住寬減額(homeowner grant)的房價門檻,2011年報稅年度開始,從2009及2010年的105萬元房價提高至115萬元,上升10%,預計將會有超過100萬名屋主可享有全額寬減。


這項寬減額適用於屋主用於自住的主要住宅(principal residence),若其房價低於上述門檻,可得享全額的寬減額,即可少繳570元的物業稅;若屋主同時為年齡超過65歲以上或是永久性殘障人士以及退伍軍人,除上述「基本寬減額」(basic grant),還可享有275元「額外寬減額」(additional grant),合計寬減總金額可達845元。



若自住屋的房價超過115萬元的門檻,並非完全不能享有寬減,而是超過門檻的部分,每1000元物業估值遞減五元的寬減額(「基本」及「額外」額度均各遞減),及至遞減至零,才是完全不獲寬減。



卑詩省財政廳長韓仕新表示,提高自住寬減額的門檻將會使全省95%以上的省民享有全額寬減,以便降低生活上的開銷。



韓仕新指出,2011年起並對鄉郊地區的屋主提供額外的物業稅自住寬減額,舉凡大溫哥華、菲沙河谷及省會維多利亞以外地區的自住屋,都可能另獲得最高達200元的鄉郊物業稅寬減。



韓仕新說,卑詩省近年來因經濟衰退影響了鄉郊地區企業發展,打擊當地民生,郊區屋主可藉由這項新的自住寬減額舒緩生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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