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歐美社會,給小費是一種基本禮貌。小費的英文稱為TIPS,原意是:To insure prompt (polite) service,即保證你會得到迅速(或有禮貌)的服務。數百年前,英國小酒店(pub)的壁上掛有寫著(To insure promptness)的紙條,顧客如要求快速的服務就撕下紙條,服務員馬上前來收取費用後,優先提供良好的服務。
美國從前的大地主,常有賞錢給家僕的習慣,後來普及於大酒店、餐廳,最後普遍到一般的服務業。其實,中國古代禮俗,在上菜時,客人也有賞錢的習慣。以上這些傳統逐漸演變成為今日的小費制度。
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為了發展觀光,爭取歐美遊客來日,為省去他們對支付小費的麻煩,在帳單上,特別註明:10%的服務費(service charge)已包括在消費額內,請不必再付小費。因此,後來香港、台灣也紛紛起而效仿,採取同樣作法。
其實歐洲很多地方也照樣在帳單上收取服務費,不過既然小費是論功行賞,只要服務周到,特別有禮,客人除了服務費,也會再給小費。依慣例,餐廳和酒店的服務費,大概占10%至15%,有時也加上稅金在內。
但在美國情況就不同,因為服務員的薪資很低,必須靠小費來彌補,所以服務員很重視小費。
給小費也要講究STOP原則,即按Status身分、Time時間、Occasion場合和Place地點,臨時應變。如想要在餐館,找一個比較好的位子時,可預先將小費塞入領檯員手中。如在結帳時,可將消費額連小費一起交給服務員,說聲「不用找了」;或是用信用卡付費時,等刷卡後,另將小費放在盤內交給對方。有時帳單內,有「小費」一欄,你可以一起將小費刷給對方。
你也可以放在餐桌上的盤子或餐巾下面;在旅館房內,可放在枕頭上面;或放在信封內,註明服務員的名字再放於枕頭上。有的遊輪希望旅客在完成旅程後,結帳時,將小費分別放在信封內。
一般可以按照下列基準給小費:(1)參加團體旅行時,按領隊的指示付費;(2)餐廳服務員,消費額的l0%-15%;(3)計乘車司機,10%;(4)理容院,10-15%;(5)旅館門房,每次開門1元美金;(6)行李員,每件1元;(7)房間清潔付1-3元;(8)房內送餐員,15%-20%;(9)調酒員,10-15%;(10)遊輪艙房清潔員,每天一人3元;(11)遊輪餐廳服務員、點菜員,3元;收盤的,1.50-2元;領班,1.5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