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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知道,身處海外,也可能享有部分中華民國全民健保福利,不同的就診內容,健保給付的上限,從1500元台幣(約45美元)至3萬6000元台幣(約1090美元)不等。


住在洛杉磯市中心的許小姐,2005年突然牙痛,緊急看牙齒,由於她一直在台灣維持全民健保,看完後拿著相關文件回台辦理健保核退。她說,當時看牙齒花了超過500美元,但最後台灣健保退給她台幣1萬多元(約300多美元),也算不無小補。


台灣健保局人員表示,在海外發生不可預期的傷病,半年內都可以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她說,旅居海外僑民離台預定超過半年以上,可選擇繼續參加健保,僑民不需另外提出申請,只要離台期間持續繳交健保費用,便可繼續享有健保權利,其中包括在海外發生不可預期的傷病或緊急分娩。


健保局諮詢人員說,包括生病、感冒等,都屬「不可預期傷病」,民眾就醫看門診、急診、住院都包含其中,但台灣健保給付並非實報實消,而是有一定上限。


她指出,就2009年10月至12月為止公布的海外就醫補助最高上限規定,門診每次上限1595元台幣(約48美元);急診每次上限2740元台幣(約83美元);住院每天的上限補助費用為6753元台幣(約205美元);生產部分每次上限則為3萬6335元台幣(約1101美元)。


她說,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者,可要求醫院提供費用收據影本、費用明細表、醫師診斷證明書、病例摘要,在就醫日或出院日半年內,向台灣的健保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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