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加國聯邦財政部長日前宣布,以四項措師收緊房貸,以防止加國家庭負債日益升高,四項措施如下:

1.房貸年限降到25年。2.房貸成數減至8成。3.房貸保險只限房價在100萬元以下。4.每月房貸供款最多佔家庭收入39%。

該措施雖對利空出盡的房市影響有限,但也顯見聯邦對不能調升利率的無奈,房市可望在低利率維持下平衡發展。

面對房貸的新措施,我們可先了解金融機構如何核准房貸及借貸的成數呢?

1.信用分數:加國信用機構會對每一個人做信用評分,每個人都可以免費上網查詢自己的信用分數。信用分數在600分以下可能是金融機構的拒絕往來戶,超過750分則是金融機構寵愛的對象。信用分數較高除了較容易取得房貸之外,貸款利率也容易得到較多的優惠。

很多人都知道這個不成文的規定:「存錢沒有信用,借錢才會累積信用。」也不是沒有道理的,妥善打理貸款,按時繳交信用卡、汽車租賃款項,都會提高信用分數,尤其是將信用分數由650分提高到700分,做法不難,但助益良多。

2.收入及償還能力:金融機構一般用GDS(Gross Debit Service)及TDS(Total Debit Service )兩種比率評斷借款人的還款能力。 GDS即以(房貸供款金額+物業稅+電費暖氣費及50%的物業管理費)除以家庭收入的比率,也就是房屋相關支出費用佔總收入的比率。銀行一般訂在32%,聯邦訂7月9日以後的最高比率為39%。

若移民日期超過五年,過了與銀行的蜜月期,收入需有T4或報稅文件相佐證。

3.資產:個人擁有固定或流動淨資產的多寡,也是金融機構房貸的另一個考慮因素,也因此愈有錢愈不需借錢的人,銀行拼命想借錢給他,資產不夠的人可考慮購買房貸保險,以增加銀行對你的信心。

4.房屋的價值:銀行通常會請房屋鑑價師對物業做估價,以確保購買的房價與市值接近,並依此估價與買價兩者的低者做為房貸的基準,決定借貸的金額。

5.自備款:銀行須確保借款人有充沛的自備款及膫解款項的來源,若自備款由海外匯入,銀行可能要求該筆海外匯入款項的存款證明,或匯到加國需有30天到90天不等的存款證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inda觀二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