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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有些被遺忘的移民老人。這些老人的情況通常是全家移民來加國。

 

結果家長留下,小孩長大,便離開加國到別處謀生發展。剩下的便是六、七十歲的父母。這些父母住在此地也有十幾二十年,也不想回自己的老家。於是這些移民便成了父母在加國,子女在海外。

 

如果子女沒有入籍加國便離開,那則以後想回來都很難,因為說不定移民身分因為五年沒有在此地住滿兩年而失去。

 





 


 



上述這種情況還不算壞。如果父母相處得不好,則來到異鄉的父母還可能老年後還要離婚。

 

不要看溫市房地產很昂貴,這不一定是好事。如果有房子的夫婦真的離婚,房產一人一半,所分的不夠買另一套房子。沒有房子的,有時候還比較容易離婚。

 

有房子的,並且就是只有一所房子的,兩人要各奔東西,還要雙方同意才能賣,但不能買回什麼!

一對老年夫妻,子女不在身旁,兩人相處不好,平常已難達成共識,以為離婚便可以解決問題。結果一方要賣房子,一方不肯,那只有到法庭去要法官決定。

但這種事情,要打官司便要化一筆可觀的律師費,結果事情便拖在那裡,因為雙方不讓步,又不想花錢打官司,三、四十萬的公寓,就算一人一半,拿到手是20萬,買不了什麼。

五、六十萬,應該是很多錢,但分一半之後成了30萬,也買不了同樣大小的房子。

總之,如果要打官司,那一半又要再少一塊。大部分中等收入家庭的老人都要過著節省的生活.離婚原來這麼昂貴,那最後只有忍受對方一輩子。

本地人也有這種情況,但在移民社區如果發生這樣的問題,會比較嚴重,因為畢竟老一輩子住在此地,如果子女都不在,便會無依無靠,尤其是如果子女只偏袒一方。

這種情況下,如果有一方有賭錢的愛好,或者有一方是第二次婚姻的,和原配的子女不太來往,那更是會被孤立起來。

現在人長壽,結婚可以多次,可以晚,離婚也可以不當一回事。


到年老時才發現,原來今時不同往日。老年離婚可以讓你又沒有錢又沒有人照顧。


但如果不離又要受氣。哪面對這種困境,如何是好?




Read more: 世界新聞網-北美華人社區新聞 - 老人的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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